近日,我市下达第三批城乡困难群众资金及医疗救助资金共17434.86万元,其中:医疗救助2525.86万元,城乡困难群众资金14909万元,进一步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。该资金专项用于城乡低保、特困人员供养、临时救助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,并要求县区按《云南省社会救助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》,加强对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,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消化力度,加快预算执行速度,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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