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为防止地方政府债务风险,国家相继出台各项举措,以“国办发43号”文为代表,今年财政部又相继出台了“财预50号”和“财预87号”文,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,杜绝违规融资、违规担保和违规政府购买行为。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举债融资的各项相关规定,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管控和限额管理管理工作。
为有效化解我市政府债务,今年内先后争取置换债券转贷资金19.68亿元,用于化解全市各县(区)的存量政府债务。经统计,置换债券转贷资金主要用于我市二级路、保障性住房和市政建设等存量政府债务的置换,有效降低了我市各县(区)综合债务率,防范和化解了债务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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